航空货运之危险品
危险品定义
航空运输中的危险品指的是在航空运输过程中因气压及温度变化、航行重的震动、空间限制等可能对飞机、生命、货物等造成伤害的货物,IATA发行的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(以下称D.G.R)规定了可以运输的货物及相关的限制。
比如,在航空运输中,把油漆、干冰、电瓶、车灯等都列为危险品。
航空危险品托运程序
为了确保航空运输的安全,由最了解货物的特性的货主依照D.G.R规定对货物进行适当的标记、分类、包装、标签并制单。
航空货运的危险物品
(1) 在温度摄氏75度、48小时内能够自燃或分解的爆炸品;
(2) 既含氯酸盐又含铵盐的爆炸品;
(3) 含有氯酸盐与磷的混合物的爆炸品
(4) 对机械振动极为敏感的固体爆炸品;
(5) 对机械振动比较敏感的液体爆炸品;
(6) 在正常航空运输条件下易产生危险的热量或气体的任何物品;
(7) 经测验证明,具有爆炸性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,即按 危险品分类程序要求其包装件用爆炸品标签,以作为次要危险性标签的易燃固体和有机过氧化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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